這件事在村莊裡,從年初沸沸煬煬燃燒至今。
事件的主角是一對交往同居了十年的男女朋友。十年前女主角和朋友來蘭嶼玩,據說從此愛上蘭嶼不願離去,很快的認識村莊中的一位年輕人(也就是男主角)。一開始二人租了一個店面在村莊中開起了酒吧,女主角漂亮又能幹,很快的店內生意就做起來了,但只要女主角一離開蘭嶼那家店就呈現半開半休息狀態。
後來房東看他們生意做的太好就決定把房子收回去自己開,二人就改開流動手工藝品車。就這樣做了好多年,存錢蓋屬於他們倆自己的房子準備開民宿,一直到前年他們民宿二樓終於完工開張營業。蓋房子的錢除了二人存的外,女主角還拿出自己的積蓄及向家人、友人借支;甚至一位中興大學教授認識他們之後,願意無息借錢給他們蓋房子,好讓他們民宿盡早完工開始做生意。
第一年生意尚可,但名聲已打出,第二年生意好的不得了,客人應接不暇。二人賺來的錢除了還款外,扣除生活費、預留下整修一樓的錢,還有預額可讓他們出國旅遊。
第三年,也就是今年,在整修他們民宿的一樓時即聽說二人磨擦不斷。到了今年二人已交往十年了,在之前好事之人問他們怎麼還不結婚啊?他們的回答:房子沒蓋好、沒積蓄怎麼結婚;等房子蓋好也有一點點積蓄了,好管閒事的人又問他們:怎麼還不結婚啊?女主角的回答是如此說:男主角有心病不肯結婚,男的那邊有家族遺傳性疾病害怕遺傳給下一代,所以遲遲不肯辦登記。
此時第三者出現了,這位第三者聽說去年在蘭嶼的某一村莊裡,認識了一個男的,結果是害人家夫妻差一點要離婚。今年一開始男主角和第三者過從甚密,眾人開始議論紛紛。大家都說這個第三者口密腹劍是個狠角色。
地方小,消息就傳的快,不久女主角也發現異狀了。剛開始男主角一直說是自己不好、不優秀、不值得女主角真心相待,到最後口出惡言,說:這是我的家,妳這個陌生人快滾出去吧。
女主角十年的青春、數年的積蓄全部都投注在那個家,如今男主角變心她當然要要回一點實質的東西(金錢)。此時男主角又說了:妳有聽說過男女朋友分手,男的要給女的錢嗎?
在此我要補充說明,大家都說這男主角好吃懶做,女主角呢?聰明能幹又有藝術天份,他們那個房子若不是有那女主角也不可能蓋的好,若不是那女主角發揮她藝術天份,他們的民宿也不可能生意那麼好。
如今女主角已遠離蘭嶼這個傷心地,第三者登堂入室當起老闆娘。村莊裡的人私底下議論紛紛,但路上見著了面熱絡依舊,一點都沒有讓那男主角難堪反而讓男主角尾椎翹的半天高,我想村莊中所有的男性,骨子裡可能是羡慕他羡慕的要老命(當然包括老周在內,老周寧可跟那忘恩負義的人下棋聊天,也不願意陪Betty玩耍)。
回到這篇文的主題,你們覺得『男女朋友分手,男的要給女的錢嗎?』他們沒有婚約關係,但實有夫妻之實且還有通財之關係。男主角現在享有的這一切都是女主角給的,當二人一拍二散,女主角真的沒權利去要回一點實質的補償嗎?

我記得這好像是可要求的,只是分手的2人那有心力去訢訟這些事 http://lomichee.wordpress.com/2009/02/05/%E5%88%86%E6%89%8B%E8%B2%BB/ 女生還是要多愛自己一點,錢拿在手中最重要,唉啊講的我好現實>////< 能拿多少是多少,有錢我也跟老公說沒錢 受益人一定是我跟小孩的名字
訴訟?! 這可是要非常有耐心的人,才會選這個方法吧~ 談戀愛時,忙著勾勒美好的未來,誰會去想變心的事呢? 不過錢.真的要抓在自己的手中才是最明智的~
以前我跟我老公在交往的時候,當初也分手過,心裡有很多不甘!!因為也是跟女主角一樣花的7年左右的青春都在他身上,當兵讀書都沒離開!後來換衣場空!!畢竟女人青春有限!男生就不一樣!!後來我還是從第三者手中搶回我老公^^心裡就還能平衡 老媽跟我說留點錢在身邊還是比較好!畢竟如果他不要你了!!才不會什麼都沒有---想想也對^^女人還是現實!而不要像我一樣太老實
哇!妳真厲害,可以打敗第三者~ 給妳拍拍手鼓勵鼓勵~ 戀愛中的人,你跟他講有關金錢的事 我想大都聽不進去吧 一定要吃了悶虧 才會學聰明~
那她有沒有要到錢? 俗說說嫁錯丈夫倒楣一輩子(自己) 娶錯一個太太禍延三代耶(小孩.自己.父母親) 男人啊...ㄐㄧㄢˋ 女人啊...頭腦要清醒點
有寫契結書談妥要給多少錢 女主角才離開蘭嶼的 但就怕這男的賴帳 事後不肯給~
什麼?? 離開了... 怎麼這麼簡單就放過他..既然分手了,也要算清楚吧..女方也有將她的心血放在這間民宿上咧...所以當初錯就錯在登記人要登記女方的名字,才不會落到這種下場啊... 既然沒辦法在一起了,但是總要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吧~比方說最實質的."$$"..這是我的看法啦~ ^^ 所以男方要給女方錢... 爛男人你不能給她幸福就快給她錢~(吶喊~)
蘭嶼的土地是禁止買賣的 那塊地是男的繼承的 房子算是二人出資出力蓋成的 我想那男的和第三者的心態一定是能不給就不給 誰管你被負心的可憐蟲啊~
應該要極力爭取才對阿~ 幹嘛便宜那個男的>"<
有啊! 當有極力爭取啊, 這過程還相當令人不舒服呢~
我 曾經就像這女主角一樣 付出時間 付出金錢 到最後等到他退伍不到半個月 他就變心愛上別人 還要我趕快滾出他家 只因為 "他不想對不起那個女生" 一開始 當然想挽回 到後來 換我也不爽 既然你心已狠 我至少要拿回一點東西 辦給他的手機我要求歸還 他剛退伍要我買給他的新的125機車 我也要求他償還費用 雖然 只拿回三萬多 但是也讓我看清男人的賤 不愛了 什麼都是屁... 我會支持女主角拿回屬於自己付出的東西 但是 站在法律角度來看 他必須要有付出的證據...
我 曾經就像這女主角一樣 付出時間 付出金錢 到最後等到他退伍不到半個月 他就變心愛上別人 還要我趕快滾出他家 只因為 "他不想對不起那個女生" 一開始 當然想挽回 到後來 換我也不爽 既然你心已狠 我至少要拿回一點東西 辦給他的手機我要求歸還 他剛退伍要我買給他的新的125機車 我也要求他償還費用 雖然 只拿回三萬多 但是也讓我看清男人的賤 不愛了 什麼都是屁... 我會支持女主角拿回屬於自己付出的東西 但是 站在法律角度來看 他必須要有付出的證據...
男的變心後真的很可怕 像是完全變了一個人似的 所以現在好不代表以後也是好的 就是要爭取她該得的 才會鬧得全村皆知 如果她就自認倒楣的離開 那男的和第三者可就真的是稱心如意了~
我路過,不方便多說什麼,因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說的也是 說不定真正的內幕是大出我們意料之外的 但不過這個男的花心是真的,眾所皆知的
當然應該極力爭取! 畢竟女生沒做錯事情! 男女感情是一回事.但是金錢一定要清楚! 要是我.可不會這樣輕易放棄! 畢竟那一生的積蓄!
當然應該極力爭取! 畢竟女生沒做錯事情! 男女感情是一回事.但是金錢一定要清楚! 要是我.可不會這樣輕易放棄! 畢竟那一生的積蓄!
有啦~有爭取啦~ 只是過程很不舒服很痛苦吧了~ 但現階段也只是簽了契結書面 承諾要賠償 錢還沒到手呢~
畢竟付出了不少金錢應該拿回屬於自己那部份 那女人太軟弱了,或許也可能被傷透心了。 只是覺得有些男人還是不可靠。 女人還是要對自己好一點吧~ 只是太輕言放棄,還是苦了自己呀~
最後離開是那男的終於肯簽契結書 載明要給女主角金錢賠償 她才離開蘭嶼的~ 現在可靠的男人不代表以後也是可靠 所以 錢,隨時隨地還是要握在自己手中最要緊~
看完第一個想法當然是極力爭取...錢不是重點...青春與真心付出更應求償... 但也許女主角被傷透了心,想切斷所有過往吧..不想再耗費心力在那傷心地吧... 以她的能力,值得更好的舞台更好的人...祝福她
我們都是有良心的人,才會說:應該要求償 但對於那個負心的人他可不這麼想,他原想用耍賴,精神脅迫,言語攻擊的方式, 趕走這個女主角呢~
他不肯還也沒辦法啊!
對呀!他就是不肯還~ 跟他要,就擺明了說:老子什麼都有就是沒錢~ 夠爛吧~
我覺得男的應該多少要有點誠意拿些錢出來吧! 唉...既然女的就這麼離開了,也好!算是看清事實了 不過我相信這個男的沒多久應該就會有報應了吧!
沒諴意~沒諴意啦~ 有諴意就不會搞到今天這個局面了~ 我們大家也都在等著看他的報應呢~ 不過他現在可快樂消遙的很吶~
應該可以要的,法律上難到要不到嗎?
走法律途徑 大概是最後的辦法了~ 台灣的法律對這種沒有婚約關係的狀況 應該還是有規範才對吧?
這男人真爛,沒了這女人他什麼都沒有了,很快的就會消失了。 這女人應該找長老出來談判,拿回自己付出的金錢。
他有第三者啊! 那個第三者真不是一個省油的燈哩~ 臉皮厚到子彈都打不破~ 在蘭嶼發生這種事,台灣女生算是弱勢團體了 當地人不會幫她的啦 再怎麼樣我們都是外來者~
黑默:黑默認為屬於自我權益就不要負氣放棄>///< 因為往往放棄會被對方認為理所當然 有誰說過分手不能算錢嗎@///@? 印象中老師沒這樣教過 不過兩人問題還是的讓兩人去解決 這是外人沒辦法插手的問題>///<
那男的想耍賴,所以才會講那樣的話, 他以為他出言恐嚇耍賴就可以賴掉這一筆 說的也是,我們畢竟都是外人, 或許他們有不為人知的內幕,只是我們不曉得而已~
如果能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我會拿回來~~~ 如果當初登記的不是自己的名字~~~也只能怨嘆自己太呆了~~學一次教訓!
蘭嶼這裡的地是禁止買賣的 所以沒有登記的問題 只有識人不清的問題吧~
如果我是女主角... 我也是會選擇離開 有沒有要到錢或者一些報酬 或許我都不會想要拿了 即使那是我多年的心血 就當作是自己笨看錯人,買一次教訓吧! 錢再賺就有、物質的東西的話,寧可不想要跟男主角有任何牽連 即使當下真的很生氣、失望、不甘心! 但是時間久了還是真的會淡化 囡囡媽自己有類似的經驗,但是沒有感情方面 類似用盡所有心力再付出,最後也是拱手讓人 無可奈何,事事難預料,遇到了,就是要面對跟接受 我自己是看的很開,不然只會讓自己沉浸在憤怒跟悲哀的生活裡 男生阿!幾乎都臭臭的! 女生真的要替自己留下一些,對自己好一點!
什麼都不爭取? 可是這女的因為他倆的共同夢想,到處借貸身無積蓄 十年,沒在台灣職場工作 要重新賺,可能要辛苦好長一段時間哦~ 不過女生真的要隨時隨地都替自己打算才是聰明~
是我也不會去爭 因為離開這樣不值得的人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而且失去了真正有才華的人 相信這民宿也撐不了多久 女主角一定靠著自己的力量東山再起 這個事件再次證明 女生一定要有自己的經濟能力!!!!
哇!小可愛媽這麼豁達看得開~ 話說回來 他們民宿經過此一事件後 今年的生意不如去年了呢~
真是悲哀~ 要我就要那男的滾出去 怎麼會是自己傷心的離開?! 還好還沒孩子 不然後果更不堪設想…
雖說蓋那房子 女的出錢出力出設計 但地權實屬男方 二人感情已不在了 女的還住在那屋子裡 承受的除了情感上的挫折外 還有情變之後男的言語暴力 其實要待下去還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啊! 真的幸好沒有孩子~
真是悲哀~ 要我就要那男的滾出去 怎麼會是自己傷心的離開?! 還好還沒孩子 不然後果更不堪設想…